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4-25 浏览量:57
威工发[2016] 60号
关于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两孩政策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帮助职业女性体面地渡过特殊生理期,让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对女职工的各种关爱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推动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重要任务。随着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处于孕期、哺乳期职场女性面临着没有合适场所休息、哺乳的困境。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是女职工“关爱行动”的一个新载体,通过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为广大女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创造性地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中逐步建立爱心妈妈小屋,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有需求和有条件的单位实现爱心妈妈小屋基本覆盖。
三、设施建设标准
(一)爱心妈妈小屋的分类
根据建立方式不同,爱心妈妈小屋分为两类。
1、单位内设爱心妈妈小屋: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建立爱心妈妈小屋,供单位内部职工使用;
2、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可建立对内对外功能复合的爱心母婴室,供本单位女职工及公共场所有需求的女性使用。
(二)爱心妈妈小屋的配置
1、单位内设爱心妈妈小屋配置标准
标准型配置:
(1)10-30平米私密、干净、安全的场所;
(2)爱心妈妈小屋铭牌(市总工会授牌);
(3)爱心妈妈小屋管理办法(市总工会提供);
(4)一套墙面宣传海报(市总工会提供);
(5)舒适座椅两张以上、桌子或置物架、储物柜;
(6)洗手盆、垃圾桶、电源插座;
(7)电器:饮水机或电热水壶、冷藏柜、奶瓶消毒器或微波炉;
(8)婴儿健康护理书籍及资料架;
(9)百宝箱(一次性母乳储奶袋、防溢乳垫、湿巾等)。
舒适型配置:
(1)10-40平米私密、干净、安全的场所;
(2)爱心妈妈小屋铭牌(市总工会授牌);
(3)爱心妈妈小屋管理办法(市总工会提供);
(4)一套墙面宣传海报(市总工会提供);
(5)可供休息的床或二人座以上沙发、舒适座椅2个以上、桌子或置物架、储物柜;
(6)洗手盆、垃圾桶、电源插座;
(7)电器:饮水机或电热水壶、冷藏柜、奶瓶消毒器或微波炉、电视机;
(8)婴儿健康护理书籍及资料架;
(9)百宝箱(一次性母乳储奶袋、防溢乳垫、湿巾等);
(10)供2人以上同时使用的隔断或遮挡帘。
2、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配置标准
(1)10-40平米私密、干净、安全的场所;
(2)爱心母婴室铭牌(市总工会授牌);
(3)爱心母婴室管理办法(市总工会提供);
(4)一套墙面宣传海报(市总工会提供);
(5)可供休息的沙发2组以上,桌子或置物架、储物柜、衣架;
(6)尿布台(婴儿护理台)或婴儿床1张以上;
(7)洗手盆、垃圾桶、电源插座;
(8)电器:饮水机或电热水壶、温奶器、电视机;
(9)婴儿健康护理书籍及资料架;
(10)百宝箱(防溢乳垫、湿巾等);
(11)供2人以上同时使用的隔断或遮挡帘。
(三)爱心妈妈小屋的管理及配套服务
1、统一标识:爱心妈妈小屋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的铭牌,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
2、安全舒适:作为妈妈们休息的公共空间,爱心妈妈小屋既要考虑舒适和私密,也要考虑卫生和安全,需设置门禁权限或专门钥匙,由各单位工会女工干部负责登记发放。
3、专人管理:爱心妈妈小屋需要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清洁打扫,同时对于使用人员实施登记制度。
4、专业支持:市总工会女职委定期邀请妇幼专家赴爱心妈妈小屋提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专业指导,向爱心妈妈小屋赠送母婴关怀、女性健康宣传资料。有关信息将发布在威海市总工会网站上,需要各单位实时关注。
5、一屋多用:爱心妈妈小屋建成以后,将不断完善丰富服务内涵,扩容其功能,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推广母婴健康科普知识,进行女职工心理疏导,密切女职工间的沟通交流,使之成为工会关爱女职工的立体化的新型公益平台。
四、建设费用补贴办法
爱心妈妈小屋要根据需要自行建设,经市总工会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早建设、早使用、早受益,总体上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有需求的场所和单位实行基本覆盖,并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对建设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2016年建成的补贴60%,2017年建成的补贴50%,2018年建成的补贴40%;对各区市单位,补贴比例参照市直标准,由市县两级工会按1:1的比例配套补贴。
按照上述比例,2016年建成的爱心妈妈小屋,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建设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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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
各区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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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内设 爱心妈妈小屋 |
标准型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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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型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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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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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单位内设 爱心妈妈小屋 |
标准型 |
2500 |
2500 |
舒适型 |
4000 |
4000 |
|
区市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 |
4000 |
4000 |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市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将其作为工会创新性工作来抓,广泛调研摸底,兼顾女职工需求和企业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建设爱心妈妈小屋,年内要在建成2-3个示范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各区市总工会要严格把关,建成后及时联系市总工会验收。
2、市直各单位工会结合本单位的需要填写《威海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可着手建设爱心妈妈小屋。
3、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联系电话:0631-5869987,邮箱:1664246959@qq.com
附件:威海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申请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威海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申请表
工会(盖章):
爱心妈妈小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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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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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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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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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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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委主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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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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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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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孕产 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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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爱心妈妈 小屋场所条件 |
面积: 平方米;□独立房间 □与其他场所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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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类型 |
□单位内设标准型爱心妈妈小屋 □单位内设舒适型爱心妈妈小屋 □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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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 |
□物业管理 □工会管理 □志愿者管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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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
上午 点到 点;中午 点到 点;下午 点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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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象 |
□本单位女职工 □对社会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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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总工会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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