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4-25 浏览量:150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严谨。
2、了解宏观经济发展走势、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商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能力。
4、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报名期满日),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身体健康,能承担集体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等任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有文登区常住户口。
二、主要职责
1、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答疑解惑、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2、受区总工会委派,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与企业、行业或区域集体协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总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本级工会对工会干部及相关人员、职工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专业知识水平、协商艺术和谈判能力。
4、调查研究所负责区域的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5、收集整理集体协商资料和数据,建立完善数据库,及时更新电子台账数据,做好集体协商动态管理工作。
6、做好区总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 3月2日。
2.报名地点:文登区文山路111号(文登区总工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8451231。
3.资料:报名需提交《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报名表》2份(表格下载地址www.wdzgh.gov.cn);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彩照2张。
四、选聘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方式,从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派遣至文登区总工会,由文登区总工会聘为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发放聘书,聘期2年。
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的劳务费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聘任期满自行终止聘任关系。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聘任。原聘任的指导员符合继续聘任条件的,可优先聘任。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有不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等行为的,由聘任单位解除聘任关系。
附件: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报名表
威海文登区总工会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招聘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