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9-07-05 浏览量:139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埠口港总工会,区直及驻文各单位工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工作要求,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分级建档管理,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同时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做准备,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建会单位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困难职工的摸底调查与申报工作,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更新、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小于1200元的低收入家庭。
2、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小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1800元),且人均月收入-必要人均月支出≤1200元,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但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违法犯罪除外),近半年个人自费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的费用)高于家庭近半年总收入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在建档资助范围: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拒绝配合基层工会干部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等情况的。
3、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
4、两套以上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全省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即人均超过73.6平米)。
5、安排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6、拥有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机动车辆的(即购买时税前价格高于18万元、排气量1.8升以上)。
7、年度内本人、配偶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旅游的。
8、参与违法活动或为别人提供担保造成生活困难的。
9、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0、经证实不属于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5日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基础性材料(必须全部提供)
1、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附件1)
2、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附件3)
3、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4)(委托书的内容可以由职工单位统一填写,但委托人签字处必须由申请职工本人签字。)
4、公示证明材料:单位研究救助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以及在单位公开栏公示相关信息的照片;各系统、镇街工会公示本系统、本辖区照片。公示期不少于5天。
5、系统、镇街、区属企业工会留存的对所有申请职工的入户核实照片。
6、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附件6)
6、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7、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主要提供复印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对于已婚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8、职工本人及已就业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资银行流水账证明;家庭成员为农民的,需要由村委会开具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没有收入的,需要提供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无收入证明。
9、因病致困的需提供近半年发生的诊断证明、药费单据、医保统筹结算单复印件(体现自费部分金额)。
10、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请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卡、其他银行请标注具体开户行)。
(二)致困因素材料(根据职工家庭致困原因选择性提供)
1、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因下岗失业致困的需提供失业证复印件;
4、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5、因子女上学致困的需提供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费单据复印件。
6、意外致困的需提供本年度发生的意外灾害、事故证明;
7、困难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三)必备电子材料(必须全部提供)
1、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
2、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3、系统、镇街、区属企业工会留存的对所有申请职工的入户核实照片。
(四)申报流程
1、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工会对初步确定的拟申报救助的职工名单经单位工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单位工会负责人在《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中“单位工会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和电子版材料一起提报所属系统、镇街工会。
3、系统、镇街工会与职工单位工会一起对本系统、本辖区所有申请职工进行入户核实,留存入户核实照片,并在《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中填写入户调查意见并签字,核实相关情况后将对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系统、镇街工会负责人在《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中“各系统、各镇街工会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4、区属企业工会与区总工会一起对所有申请职工进行入户核实,留存入户核实照片,并在《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中填写入户调查意见并签字,核实相关情况后,对初步确定的拟申报救助的职工名单经单位工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属企业工会负责人在《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中“单位工会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5、系统、镇街、区属企业工会将所需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起提报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邮箱:wdzgfwzx@126.com,联系电话:8812351。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员和力量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摸底和入户调查,对原有建档的困难职工要逐个核对信息,将不再符合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建档职工,在做好解释说明的基础上,按程序及时予以注销或解困脱困,并填写《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注销)认定表》。将符合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职工,及时调查上报,做到准确无遗漏。
2、各基层单位要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女职工专项保障计划”的宣传说明工作。各基层工会在对已建档困难职工走访时,要将市总工会出资为2018年建档的全国级和市级困难职工家庭、困难女职工提供专项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实施好第十期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的通知》威工发〔2019〕15号)宣传到位,并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3、困难职工家庭有子女上学(九年义务教育除外)的,一并填写附件7《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情况摸底表》进行申请,2019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不再另下通知。
4、区总工会将严格按照《山东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鲁会办〔2018〕17号)、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分级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威海市总工会市级困难职工救助暂行办法》(威工发〔2018〕112号)中困难职工家庭建档标准对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将上报的困难职工进行房、车、商铺、低保、收入、社保、储蓄性资产的比对,同时进行入户抽查,严格按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分层建档,规范帮扶。
附件:1、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
2、拟申报区总工会帮扶救助职工情况公示表样例
3、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4、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
5、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注销)认定表
6、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7、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情况摸底表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2019年7月2日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