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区级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9-11-22 浏览量:119
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区级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区直及驻文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帮扶救助工作,经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印发《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区级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2019年11月19日
2019年11月19日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区级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帮扶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山东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分级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办法的通知》、《山东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威海市总工会市级困难职工救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区级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第三条资金来源
1.区财政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
2.文登区总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
3.其它合法来源。
第二章 资金使用对象与困难衡量标准
第四条建档标准和救助方式
为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依档帮扶”原则,在建立全国级及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对区级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下同)按三级档案进行建档与管理。
(一)区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1、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小于等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意外灾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意外灾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条件。
2、加入工会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家庭。
(二)区级困难职工救助方式
1、因患病、单亲、残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生活救助。
2、因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助学救助。
第五条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的核算
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12个月。
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按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支出费用是指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认定程序
1、申报。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核表》、《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等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
(1)基层工会初审。基层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核实,对上报的困难职工逐一入户走访,详细掌握其家庭生活状况、致困原因及家庭其他成员情况等,确保困难职工上报情况属实。入户调查人员最后签字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经基层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职工所在单位内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5天)满后,基层工会在《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基层工会将原始档案材料按照隶属关系上报上级工会。
(2)各系统、各镇街审批。各系统、各镇街针对本级及下属单位工会上报的拟申报救助的职工进行入户抽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对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满后,系统、镇街工会在《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予以确认,由系统、镇街工会将档案材料统一上报区职工服务中心。
3、认定。
区职工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本办法的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对上报的相关材料严格复审,入户抽查,核实无误后提报主席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申报所需提供材料
(一)基础性材料
1、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核表(职工签字并按手印,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
2、困难城镇职工档案登记表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入户调查人签字);
3、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表和困难职工收入支出明细(基层工会联系人签字和盖章);
4、基层工会留存的对所有申请职工的入户核实照片;
5、基层工会集体研究讨论的困难职工符合建档标准的书面记录;各镇街、各系统工会集体研究讨论的困难职工符合建档标准的书面记录;
6、公示证明材料(由基层工会和各系统、镇街分别提供的公示表和公示照片盖章,每个困难职工的档案里都提供一份,可以复印。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7、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8、困难职工家庭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已婚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户口跟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9、单位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出具的职工工资收入证明(经办人签字并盖章);
10、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需提供收入证明:①退休职工需要单位提供退休工资收入证明或者提供工资卡流水;②农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需要提供收入证明;③农村超过60周岁的,没有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需要村委会提供其证明材料;④在职职工(临时工)需要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⑤单位不固定的(打零工的),由申报困难职工本人的单位开具其收入证明;⑥农村60周岁以下的(没有固定单位的),提供村委会开具的土地多少、土地收入及打零工收入证明;
11、无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提供无劳动能力证明(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残疾证等);
12、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13、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提供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其他银行请标注具体开户银行)。
(二)致困因素材料(根据职工家庭致困原因选择性提供)
1、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是低保户的,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残疾证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因下岗失业致困的需提供失业证复印件;
4、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5、因子女上学致困的需提供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费收据复印件;
6、因病致困的需要提供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或病例首页、年度内(申请救助日前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和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
7、意外致困的需提供本年度发生的意外灾害证明、事故证明、意外导致的支出证明等;
8、家庭当年有其他非薪资收入的,提供收入证明(低保救助金收入、残疾人补助、社会救济收入、水滴筹等慈善捐款、职工互助保险报销金额等)。
第四章 救助方式及标准
第八条救助标准
(一)用于生活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额。
(二)用于子女助学的资金,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十个月当地低保标准总和。
第五章 限制条件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在建档资助范围: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拒绝配合基层工会干部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等情况的。
3、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
4、两套(含)以上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全省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即人均超过73.6平米)。
5、安排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6、拥有一辆(含)以上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机动车辆(即购买时税前价格高于18万元)的,和拥有两辆(含)以上非生产资料机动车辆的。
7、年度内本人、配偶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旅游的。
8、年度内参与违法活动或为别人提供担保造成生活困难的。
9、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0、经证实不属于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档案构成及管理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工会组织在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 (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十一条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困难职工原始档案。原始档案包括:困难职工申请审核表、档案登记表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致困原因及其引发的支出证明材料。
2、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档案。有关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帮扶救助的工会经费以及其它帮扶资金的政策、规定等,帮扶资金的分配方案、会计凭证、银行单据、帮扶资金实名制汇总表等。
3、日常帮扶工作档案。帮扶工作政策、规定、制度,帮扶工作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纪要,帮扶工作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复函,帮扶工作有关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第十二条困难职工建立档案以家庭为认定单位,一户一档案。夫妻双方都是困难职工且不在同一单位的,原则上以户主为主建立档案,不得重复建档。
第十三条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并接受上级工会及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档案按保管期限和要求分类管理。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档案,应根据会计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其他档案均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独立设置类别归档整理。困难职工原始档案自撤档之日起保管10年。音像 (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类档案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相同。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形、数据表格归档时,应同时生成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依档施助”和实名制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接受政府财政、审计和工会经审委的监督。
第十六条资金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实名制表的表头必须标明资金来源、发放年度和救助项目。实名制表中除了要有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以外,必须要有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和发放金额,入账的实名制表要有职工本人、经办人、服务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困难会员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困难职工档案明细
2、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核表
3、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4、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
5、拟申报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帮扶救助职工情况公示表
6、职工工资收入证明
7、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表和困难职工收入支出明细
困难职工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