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送温暖”活动 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21-11-05 浏览量:87
关于开展2021年度“送温暖”活动
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区直各部门、单位工会,驻文各单位工会,各企业单位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送温暖”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总工会决定开展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特别要结合工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将调查摸底范围覆盖到镇域涉农经济(合作)组织工会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各类工会。
二、符合建档立卡标准困难职工申报要求
1、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家庭类别要根据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威海市城市低保866元)比较,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的界定及申报程序等,
按照《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的规定执行(文件可自行从文登区总工会网站服务中心栏帮扶救助项目里下载)。
2、申报材料:①新申请对象。严格按照<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文件中关于提报材料规范填写的相关要求执行(文件可自行从文登区总工会网站服务中心栏帮扶救助项目里下载)。②已建档职工。建档超过1年的困难职工因各种原因尚未脱困退档仍需继续救助的,基层工会干部要认真指导职工本人重新填写相关表格,并完善、补充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需再提供)。建档未超过1年困难职工需进行入户调查,填写上报《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记录表》、入户走访照片、第四季度的收入和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登陆手机“惠工益”APP进行定位,上传职工本人和家庭现场照片并备注职工家庭目前情况。③脱困退档职工。各基层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逐户核对信息,对不再符合建档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按程序及时予以脱困、注销或退档,及时报告上级工会。
三、符合送温暖条件职工申报要求
1、送温暖对象:不符合深度、相对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因以下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相对困难的:①在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或以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下同)因疾病或意外伤害,2021年度(2020年11月-2021年10月)个人承担医药费累计2万元以上的;②在职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因残疾、疾病等原因导致收入低的;③单亲在职职工家庭且工资收入低的;④在职职工家庭因遭受各类灾害的。
2、送温暖申报材料:
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人口户口本复印件;
③基层单位开具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证明材料(父母与职工本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④《家庭收入声明》;
⑤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病例首页或诊断书、医疗票据、残疾证、灾害证明、离婚证等);
⑥基层工会及各系统、镇街工会盖章公示表;
⑦基层工会及各系统、镇街工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的盖章会议记录;
⑧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标明xx银行xx支行)、
⑨《送温暖慰问职工申请审核表》、《送温暖慰问职工档案表格》、《送温暖帮扶救助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注重研究和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实际问题。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要纳入各级工会常态化帮扶体系,不仅年末送温暖,更要给予日常的各种帮扶。
2、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建立本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使他们感受到单位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3、各级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困难职工申报材料不虚假、不重复、不交叉。基层工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各区市服务中心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申报单位,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4、请基层各单位11月19日前,把申报材料报送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一钦
联系电话:8812351
邮 箱:ghfuwuzhongxin@wh.shandong.cn
附件:1.《送温暖慰问职工申请审核表》
2.《送温暖慰问职工档案表格》
3、《家庭收入声明》
4、《送温暖帮扶救助台账》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11月3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送温暖”活动 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