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9-07-30 浏览量:173
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区直及驻文各单位工会、区属企业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威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威工发〔2019〕30号)要求,考虑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经2019年7月29日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我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调整到不超过2000元。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威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威工发〔2019〕30号)要求,考虑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经2019年7月29日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我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调整到不超过2000元。
威海市文登区总工会
2019年7月30日
2019年7月30日
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